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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1-01-21 13:20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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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本单位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自委”)、顺义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培训,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梳理并研究解决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理顺工作流程,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优化管理和服务。

(一)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

2020分局结合实际,重新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对工作职责办理流程,以及相关规范进行了明确。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的基础上,分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承办质量一是通过专题会议、印发提示性通知、季度通报等方式,提示各部门及时更新、推送政务类信息,加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二是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存档等各环节工作,严格保密审查程序,落实责任。三是实行周推进督办制度,建立并落实疑难申请件沟通协商、复审机制,以实际行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

(二)拓宽公开渠道,方便办事群众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统一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要求敦促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受理、按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发挥服务作用,确保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分局积极拓展对外公开渠道,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市规自委网站及其他宣传媒介及时发布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动态、各类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分局还积极利用“土地日”、“宪法日”等活动,乡镇、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宣讲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法规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2

1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0

+9

0

行政确认

17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25

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26

2513.69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31

134

0

0

0

0

5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

0

0

0

1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8

68

0

0

0

0

3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4

0

0

0

0

0

1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12

61

0

0

0

1

174

(七)总计

396

129

0

0

0

1

52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4

6

0

0

0

0

5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5


2

9




3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门间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和确当运用情况参差不齐,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工作人员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

二是重点领域政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体现、及时性等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针对疑难、复杂问题解决能力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交流,加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力度,补齐短板,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继续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

三是健全会商、审查机制,积极做好与市规自委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不断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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