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设立在局信访与信息公开科,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局一楼接待大厅设立专门工位,负责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业务。定期参加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信息公开处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研究,加强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与规划及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的衔接融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23 | -28 | 39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0 | 0 | 0 |
行政确认 | 16.5万件 | -3.6万件 | 12.9万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2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08.7万 | 13491.3万元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 | 433.365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12 | 75 | 2 | 88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 | 1 | 34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7 | 25 | 2 | 39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8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27 | 3 | 3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45 | 33 | 37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8 | 14 | 62 | |||||
2.重复申请 | 12 | 1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88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4 | 1 | 3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2 | 1 | 4 | 17 | 2 | 3 | 5 | 32 | 3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呈现数量增多、内容复杂化趋势,工作压力日趋增大,一方面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了解和掌握最新动态和要求,统一标准,依法合规顺畅地开展工作,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方便群众畅通获取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朝阳分局信访信息公开科,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联系电话:5867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