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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 2020-01-20 18:30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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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房山分局通过官网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413条、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148条、党建工作60条、通知公告23条、规划成果34条,公开了土地市场、划拨及招拍挂等相关信息共64条。累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16件,其中予以公开的390件(63.3%)、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1件(0.1%)、不予公开的21件(3.4%)、无法提供的181件(29.4%)、不予处理的4件(0.6%)、转下年度办结的19件(3.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委里统一填报



规范性文件

委里统一填报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委里统一填报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委里统一填报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委里统一填报



行政强制

 委里统一填报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委里统一填报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委里统一填报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24

92

0

0

0

0

6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2

0

0

0

1

3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10

80

0

0

0

0

39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8

2

0

0

0

0

2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4

9

0

0

0

0

17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8

0

0

0

0

0

8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06

91

0

0

0

0

59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8

1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6

6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复议诉讼方面。2018年受理答复完毕、2019年被诉讼复议的案件中存在败诉情况,说明部分承办部门对《信息公开条例》中公开程序以及答复要求的掌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规范。针对此问题,我局及时更新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原实施细则中涉及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增加的部分做了补充,并于6月30日邀请局法律顾问就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以案释法”工作培训,通过具体的案例分别从新旧《条例》的适用衔接;新《条例》在政府信息的定义、原则、主体、公开方式、不予公开和主动公开的范围等方面的变化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具体的说明和解读,要求局各部门认真总结近年来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后深入领会新《条例》精髓,结合新《条例》的实施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加强对各种情况的甄别能力,降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败诉风险,2019年至今分局受理答复的信息公开未出现行政复议撤销及行政诉讼败诉。

2.工作要求方面。为防止分局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工作部署及人员安排不够重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区政务局及市规自委要求,陆续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移送区政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文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时间节点>的通知》以及《关于按照绩效管理考评细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对主动公开的时间节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规范做了进一步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9月,我分局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顺利通过房山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考试。12月,我分局依据市规自委加大规划管理各环节事前公示和事后主动公开力度的指示精神,印发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关于印发我分局<规划管理全过程主动公开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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