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自委”)、顺义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新法学习培训,强化管理和服务,理顺工作流程,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及时梳理并研究解决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我分局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每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9年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原因,分局相应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分局领导班子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季度通报形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及时修正阶段性工作思路,从而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
分局严格执行《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承办质量。一是通过专题会议、印发并组织学习市规自委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季度通报等方式,提示各部门及时更新、推送政务类信息,加强城乡规划(镇域规划、村庄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核验)、自然资源利用开发(征地、土地一级开发)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规范受理、转办、查找、审签、答复等各环节工作,落实责任,实行周推进督办制度,严格保密审查程序,建立并落实疑难申请件沟通协商、复审机制,以实际行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条例》修订、公布及施行前后,分局为进一步增强全员对《条例》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向各部门送发该《条例》,先后开展了三次专题培训活动。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仅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行政机关自觉依法履职、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的有效体现。因此,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行主动公开;统一规范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文书要求,敦促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受理、按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发挥好服务作用,确保申请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拓宽公开渠道,方便办事群众
分局积极拓展对外公开渠道,公开办公场所、办公电话,在北办公区办公楼一层西厅设立了信息栏、LED屏幕等,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市规自委网站、顺义区政府网站及其他宣传媒介及时发布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动态、各类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分局还积极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宪法日”等活动,到乡镇、社区发放宣传资料,宣讲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法规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4 | -7 | 91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9 | +20 | 4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3254.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3 | 59 | 3 | 48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 | 3 | 2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5 | 87 | 2 | 42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58 | 4 | 62 | ||||||
(七)总计 | 402 | 91 | 2 | 49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 | 1 | 1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2(撤诉) | 3 | 8 | 1 | 2 | 1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进一步学习、理解和正确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体现、及时性等需进一步加强。
三是解决依申请公开办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法规政策把握水平。
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
三是督促并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每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谨、规范制作告知书,不断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承办质量。
四是完善会商、审查机制,积极做好与市规自委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