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我机关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人员及收费情况,机构建设、机制建设、培训及会议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以及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法制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12号楼国土海淀分局四层406;邮政编码:100037;联系电话:88339308;电子邮箱:hdgt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机关根据《条例》、《规定》和《2018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和首都各大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北京市海淀区城市规划信息和国土资源管理信息,持续加大对重大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的解读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和门户网站两个平台,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门户网站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分局执行情况检查评比中综合排名第二。
二、落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围绕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主动公开违法建设执法情况4条信息,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主动公开项目招标公告、中选公告和合同交易等信息14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8年,我机关通过官方网站和“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3108条(含原规划分局、原国土分局及信息公开专栏);创建2个专题栏目“海淀分局优化营商环境”、“海淀分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发布民意征集3条,共有4113条反馈。以服务公众为核心,“海淀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运行上线,推出实时查询业务办理状态功能,实时更新海淀不动产登记的工作制度,大厅概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等,及时帮助解决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完成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整改工作,按时发布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
(二)公开渠道及重点内容
2018年,我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通过官网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更新海淀区城乡各类规划、公示信息。扩大主动公开的内容,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时还按要求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和预算拨款情况。二是加大海淀区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的宣传力度,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分局领导通过“局长信箱”、“海淀分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栏目,及时回答公众问题,解读有关政策;围绕海淀城市分区规划修编、轨道交通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查处违法建设等主题,在新闻媒体适时刊发系列稿件,基本实现政府信息的全面发布。
(三)咨询情况
2018年,我机关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以及信息公开接待室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278件,海淀区96181非紧急救助平台转办2940件次,受理1498件次,不予受理1442件次,局长信箱办理107件次,均按时进行了答复和反馈。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38件,其中审核受理768件,现场解答各类咨询后不予受理570件,确保了公民对海淀区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知情、参与、表达、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68件。其中,当面申请387件,以信函形式申请372件,通过网络申请70件,以传真形式申请9件。
(二)答复情况
2018年我机关共制作答复信息公开告知书768件。其中, “同意公开”557件,占总数的72.5%,“信息不存在”198件,占总数的25.8%;其他类13件,占总数的1.7%。其他类包括“已主动公开”8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非本机关掌握”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0件。
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五、人员及收费情况
(一)人员:我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共18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3人,兼职工作人员15人。
(二)收费:根据法律规定,2018年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总额为0元。
六、机构建设、机制建设、培训及会议情况
目前,我局共设立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个,设立信息查阅点1个。全年累计召开信息公开相关的会议7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累计接受培训118人次。两局整合后及时出台《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为广大市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同时根据办公地点、邮箱变动等情况,及时修订了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投诉等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诉讼4件,胜诉4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行政复议5件,胜诉5件,实现了“零败诉”。全年没有出现信息公开被投诉。
八、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总结分析去年工作,主要存在问题:一是申请数量多。规划、国土合并后,涉及群众得益的政府信息社会关注度高,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大幅攀升。二是答复难度大。申请内容繁杂,有的申请内容表述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答复难度大。三是法律风险高。由于申请数量多,必须在法律规定的办理时限完成答复,对时间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学习。适时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土地宣传日等加大土地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加强沟通协调。由于业务部门从事的均是实务性很强的具体行政工作,而对指导这些具体行政工作的立法本意、政策导向很难有宏观性的认识和把握,应加强与市局、区政府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得到上级机关的指导,从司法审查的角度规范具体行政行为。三是加强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会同信息办不断优化、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系统。
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度)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海淀分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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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08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1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39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3108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0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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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0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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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49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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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68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385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33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94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56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68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48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22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68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57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5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98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5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4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4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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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5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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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7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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