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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日期:2019-03-18 13:05
  •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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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丰台规划国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有力领导和大力指导下,在分局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以《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依据,按照“便民、服务、高效”工作原则,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把好内容、时效关口,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要点》为依据,着力做好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今年来,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抓好以下工作落实:一是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局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科室负责人负专责,科室专项工作人员负具体责任。责任体系建立,使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更加有力、体系更加健全、工作开展更为有效,为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制定完善工作实施细则。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制定了分局实施细则,并着重从组织领导、科室职责、承办原则和答复规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增加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程度,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三是认真抓好查摆纠改工作。依据《丰台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分局“三定”职责,具体明确了八大项二十一项工作清单。对照清单内容,定科室、定人员、定时限,确保任务有人干、责任有人担、工作有交待。每季度,领导小组依清单内容进行检查;每月,科室负责人依清单进度进行安排;每周专项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落实,实现了主动公开及时、依申请公开有效、复议诉讼不败的目标。四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宣传工作。分局专门设立信息公开工作大厅,张贴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依申请公开注意事项,制定打印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便于申请人员掌握规章制度,规范申请流程;4至6月,分局利用“土地日”“信访法规宣传”等时机,适时开展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活动,并采取实地宣讲、下发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烘托浓厚宣传氛围,达到制度人人掌握、流程人人清楚的目的,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二)以主动公开为首要,及时发布各类信息规定。2018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件。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条。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0条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2条;主动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公示15条;主动公开各类公告及新闻类文件29条。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15条,均为快讯类新闻,涉及优化营商类新闻;道路及各类设施规划新闻;不动产业务新闻等。

(三)以落实规定为重点,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18年分局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673件,答复673件。其中同意公开487件,占72.3%,不予公开23件,3%占,非本机关12件,1%占,不存在139件,20.6%占,补正9件,1%占,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件,0.4%占。

申请内容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土地征地方面103件,占15.3%;储备开发方面22件,占0.3%;地籍权属方面101件,占15%;规划方面356件,占52.8%;不动产登记方面11件,占1.6%;违法用地查处方面41件,占6%;多科室联合办理17件,占2.5%;综合方面查询22件占3.2%。

(四)以依法依规答复为前提,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2018年,分局注重在依法依规答复上下气力,制定了“三个凡是”措施:凡答复均需引用法律依据,凡答复必告知途径,凡送达必留证据。使答复的合法性、合规性得到极大提升。2018年,分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共53件。其中,行政复议26件,均被得到维持;行政诉讼27件,均被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二、存在问题

2018年,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进步,但对照各级指示要求和广大群众诉求需要,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工作标准还有待提高。在主动公开方面,落实《工作要点》的主动性还有所欠缺,在公开的时限性上把握不够严,贯彻落实工作的标准不够高;在依申请公开上,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把关不够严,问题诉求分类分辨不够有力,对答复的审核上还过多依靠律师把关,自身能力素质还有所欠缺。

二是工作研究还有待加强。在本职工作上,对日常信息申请件,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有效办理,但对复杂及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息公开件,在有时处理上还不够顺畅,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确保及时有效答复申请人。

三是硬件建设还有待完善。在接待大厅的建设上,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设施,为申请人员提供更好更快捷服务;在对人员的接待服务上,培训力度不够,有时还不能给予申请人有效的解释和解答;在外网的建设上,还过多依赖于上级的更新维护,在自主开展工作上还不够。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分局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围绕“服务、便民、高效”工作原则,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工作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继续在加强指导、严格落实和创新工作上下功夫,力争使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上求突破、见实效。

一是要强化思想引领。信息公开工作虽是单项工作但牵涉全局,虽为业务工作但涉及群众利益、关乎政府形象,岗位重要、位置特殊。为此,分局将着重加强对人员思想教育,加大引导力度,树牢为民服务思想,使人员思想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对待此项工作,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要提高素质能力。要加强工作研究,重点对疑难申请、多件申请和故意申请事项,理性对待、加强引导、如实办理;要提高解答能力,对一般申请事项,能口头解答的不受理书面申请,能现场给予引导的不进入申请程序,既方便群众又降低工作量。

三是要加强硬件建设。按照服务高效工作要求和丰台区政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做好分局硬件设施建设,抓好基础设施完善和提高,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快捷高效和便民。

附:《丰台规划国土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丰台分局

2019年2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2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2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2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73

     1.当面申请数

568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2

     4.信函申请数

83

  (二)申请办结数

684

     1.按时办结数

622

     2.延期办结数

62

  (三)申请答复数

68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3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5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3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9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

四、行政复议数量

2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26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2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7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国办情况详细(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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