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7年3月10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以及咨询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报告后附相关统计表。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单位政府网站(http://sy.bjgtj.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顺义分局督查室,电话69449336。
一、概 述
本单位在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理顺工作流程,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和服务,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类,及时梳理并研究解决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作用。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机构。
分局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落实每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分局督查室牵头,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计划、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和工作任务,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运作程序。
为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实处,使之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我分局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按照领导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根据每一件依申请事项所涉及内容不同,由主管局长负责阅批、督办、把关,分管科室具体办理,分局督查室协调、催办、上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为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办理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2016年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程序,明确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先后多次组织干部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办事群众。
分局积极拓展对外公开渠道,公开办公场所,办公电话,为方便办事人员,分局在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也设立了信息栏、LED屏幕等,在全程办理服务大厅放置了办事指南,各种业务办理流程等材料,方便办事群众。另外分局积极加强网络对外宣传力度,利用分局内外网、市局内外网、区政府内外网及其他专业的网站及时发布国土工作的动态,及时发布土地管理的各种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此外分局还积极利用“土地日”、“地球日”等活动,印制资料到乡村进行宣传。通过多渠道的信息公开使得国土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了解和关注,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公开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内累计录入主动公开信息35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3%;规划计划类信息4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2%;业务动态类信息34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24%。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栏内实际录入信息330条。
以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 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咨询和监督,我分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采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室、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同时设立信息查阅点,以便民手册、服务指南等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 申请情况
分局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61件。其中当面申请637件,占总数的83.70%;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124件,占总数的16.29%。
申请主要涉及征地批复及相关内容、农村宅基地、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批复及相关内容、土地联审会议纪要、土地利用和土地出让相关材料等。
(二) 答复情况
截至12月31日,分局已答复757件申请,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规定,在2016年答复。已答复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31件,占总数的56.63%;“信息不存在”的187件,占总数的24.57%;“非本机关掌握”的11件,占总数的1.44%;“非政府信息”的0件,占总数的0.0%;“申请内容不明确”的81件,占总数的10.64%;“不予公开”的21件,占总数的2.75%。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咨询情况
2016年,针对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针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1件。
2016年,分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85人次。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在个别涉及业务类的政府信息公开件回复时,经办科室有时出具处理意见还把握不太准,会商制度有待于加强。
三是宣传引导工作仍需加强。由于申请内容不明确,不能准确提供查询索引,申请人得不到预期结果,重复查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工作量。
(三) 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加强宣传督导和指导力度,使各科室(单位)自觉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在履行相关审核审查程序后,及时予以公开。
二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严格规范制作、审核、公开各类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回复质量。
三是建立会商制度,积极主动做好与市局相关处室的沟通协调,保证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
说明与附表
(一)说明
表中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560 |
其中:电子化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560 |
新增信息数 | 条 | 330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申请总数 | 条 | 76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637 |
2.互联网申请数 | 条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124 |
申请答复情况 | 条 | 75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43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21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87 |
5.非本机关掌握数 | 条 | 11 |
6. 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81 |
7. 不予公开 | 条 | 21 |
8. 非政府信息 | 条 | 0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现场咨询数 | 次 | 685 |
电话咨询数 | 次 | 200 |
网上咨询数 | 次 | 0 |
附表四:复议、诉讼、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附表五:人员与支出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0 |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减免费用总额 | 元 | 0 |
与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总额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1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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