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电话:69546342。 一、概述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我分局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一)强化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国土资源局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分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2011年,我分局在市局指导下,调整编制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三)搭建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渠道。 一是及时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信息。群众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网站查询我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通过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分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我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业务动态类信息11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5%。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网站; 2、通州分局行政服务大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分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 其中,当面申请41件,占总数的73.2%;以信函形式申请15件,占总数的26.8%。 (二)答复情况。 对以上申请,我分局进行了详细的事项拆分,共出具各类告知书71份。其中: “同意公开”的32件,占总数的45%,主要涉及土地登记、征地、土地出让合同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18件,占总数的25.4%。 “非本机关信息”的6件,占总数的8.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1件,占总数的15.5%。 “非政府信息”的3件,占总数的4.2%。 “信息已移交的”1件,占总数的1.4% 。 另出具延期告知书1件,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在延期范围内予以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兼职人员5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五 咨询情况 2011年,我分局共接受现场及电话咨询848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1余人次,电话咨询187余人次,获得了广大 群众一致的好评。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分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我分局将按照市局要求,进一步适时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201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电话:69546342。 一、概述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促进我分局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推进。 (一)强化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市国土资源局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安排部署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分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 (二)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 2011年,我分局在市局指导下,调整编制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三)搭建平台,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渠道。 一是及时通过互联网及时发布信息。群众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网站查询我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窗口,通过电话咨询和现场接待。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分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年,我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业务动态类信息116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5%。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通州分局网站; 2、通州分局行政服务大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分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
其中,当面申请41件,占总数的73.2%;以信函形式申请15件,占总数的26.8%。 (二)答复情况。 对以上申请,我分局进行了详细的事项拆分,共出具各类告知书71份。其中: “同意公开”的32件,占总数的45%,主要涉及土地登记、征地、土地出让合同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18件,占总数的25.4%。 “非本机关信息”的6件,占总数的8.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1件,占总数的15.5%。 “非政府信息”的3件,占总数的4.2%。 “信息已移交的”1件,占总数的1.4% 。 另出具延期告知书1件,并按相关法律规定,在延期范围内予以答复。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兼职人员5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五 咨询情况 年,我分局共接受现场及电话咨询848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1余人次,电话咨询187余人次,获得了广大 群众一致的好评。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分局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年,我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分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我分局将按照市局要求,进一步适时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方便”。 (二)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做好部门间的沟通工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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