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简称:国土昌平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zfxxgk.beijing.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土昌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 80107022;电子邮件:gtcpxxgksl@sina.com)。
一、概 述
2010年,国土昌平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于我局产生和获取的信息进行公开,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我局根据区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完善了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机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人员共16名;受理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查询工作,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另有三名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工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分局纪检监察科负责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监督投诉受理,并组织调查与答复。
(二)公开渠道逐步拓宽。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了政府网站公开方式,在20个工组日内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国土昌平分局网站进行查询。其中,工作动态类和办事结果类信息,实时通过分局网站对外公开,以最便捷的网络公开方式为广大群众获取最新信息。此外,为便于公众查询,国土昌平分局还对主动公开的信息按信息名称、关键词、索引号等要素进行整理保存,以便咨询者对主动公开信息的查阅。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我局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推进主动公开工作,确保我局产生和获取的主动公开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201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1条;业务动态类信息95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根据下发的相关样表,我分局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分局专人负责受理申请接待和答复工作,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途径及时解答社会各界的咨询。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为当面申请。
(二)答复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5件均已办结。在已答复的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60%;“不予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信息不存在”的2件,占总数的4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市国土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的政府信息工作进展顺利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为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加强学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更深入的理解,提高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
(二)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广,公开的信息量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涉及敏感性问题多,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社会稳定和保障权利人权益至关重要。我局将结合实际工作继续优化保密审查程序,提高保密审查效率,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建设服务型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服务。
附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6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16 |
附表2: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总数 | 件 | 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5 |
2、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件 | 5 |
其中:1、同意公开 | 件 | 3 |
2、不予公开 | 件 | 0 |
3、信息不存在 | 件 | 2 |
4、非本机关掌握 | 件 | 0 |
5、申请内容不明确 | 件 | 0 |
6、非政府信息 | 件 | 0 |
7、已移送档案馆 | 件 | 0 |
附表3: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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