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网站(http://cy.bjgtj.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8982879。
一、概述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下,局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周密布置,积极行动,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推进,同时做好上下衔接和检查督促。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我局深入宣传,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更积极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条例》要求,我局最大限度地公开工作信息,特别在坚强领导、制定流程、优化制度、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在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如下工作:
1、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
2、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同时通过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件,同上年相比,减少40条。其中,当面申请55件,占总数的98.21%,同上年相比,减少4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79%,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79%是法规文件类信息,1.79%是规划计划类信息,96.42%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已到答复期的58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同意公开”的46件,占总数的79.31%;
“信息不存在”的12件,占总数的20.6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作过程中,该办法施行前我局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09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3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40人次,占总数的30.77%;电话咨询90人次,占总数的69.23%。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一年多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流程化、制度化以及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初步达到了流程严密、指引明确、制度健全的目标。但由于信息公开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对《条例》的深化认识和全面落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熟悉,因此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需要边工作边总结;二是操作处理程序不够规范,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三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又是一个热点、难点较多的部门,信息量大、繁、杂,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但政府并未新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随着广大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将面临较大压力。
(二)整改措施
政府信息的公开不仅加大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也促使各政府部门向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转变,有助于政府部门在广大市民心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局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完善好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继续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200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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