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并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现将《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3年—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规划 (2023年—2035年) .pdf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2024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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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经市委、市政府审议同意并报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现将《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3年—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北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规划 (2023年—2035年) .pdf
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