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十四部委关于“问题地图”排查整治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成效,确保地图市场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 工作目标
国家版图,指一个国家行使主权的疆域,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象征。各部门要从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对“问题地图”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国家主权和安全意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分工,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问题地图”的监督管理。通过各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加强管理,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社会公众正确绘图用图,提高公民国家版图意识,树立全民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责任意识。
二、健全全程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地图网上技术监督检查,为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本系统内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的排查整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我市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
市网信办依法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互联网服务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对新闻、出版、影视制作等单位的“问题地图”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国家版图宣传,增强公民国家版图意识。
市教委会同市规土委联合审定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教学地图;加强中小学国家版图意识教育。
市公安局严格按照北京市行刑衔接案件移送工作规范,对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情节以及后果等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开展侦查、取证。
市工商局负责对于经营范围登记为“地图销售”相关业务的企业,督促其进行自查整改。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相关违法经营行为。
市文物局负责指导全市备案登记的博物馆在展览展示中规范使用地图,督促其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地图”进行整改。
市国家保密局负责组织对非法标注涉密信息地图和公开登载、交易涉密信息地图等失泄密案件查处工作。
市文化执法总队负责地图相关出版物流通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的查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市场执法工作。
北京海关负责进出口地图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互联网基础管理,及经相关部门确认需要关闭的“问题地图”网站的处置工作。
三、建立部门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一)联合监管机制
地图产品涉及面广,需要多个部门综合管理。各部门对于发现的“问题地图”线索,及时通报市规划国土委进行技术鉴定,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把关,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作,确保“问题地图”监管全覆盖。
(二)案件移送机制
各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地图、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的地图,应当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市公安局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信息通报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将本部门加强“问题地图”管理工作有关情况通报市规划国土委。市规划国土委负责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布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并抄送处罚结果。
(四)联合宣传教育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现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对依法查处的典型违法案例予以曝光,深刻剖析,通过开展警示宣传教育,营造公民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