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19〕412号
北京地区各有关地理信息产业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理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731号,附件)要求,为及时准确掌握地理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加强地理信息产业单位运行监测工作,现予以转发。
请我市地理信息产业单位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特此通知。
附件:自然资办函〔2019〕1731号(http://gi.mnr.gov.cn/201910/t20191014_2471143.html)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10月30日
(联系人:地名地信处 王晓萌;联系电话:5559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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