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矿业权人,各地质工作项目出资人,各地质勘查单位: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地质资料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地质资料向北京市土地权籍事务中心(地质资料馆)汇交,具体联系人:陈祥志,联系电话:010-51560199。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7年2月10日
变更说明: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地质资料管理室,联系电话:010-8719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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