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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1-07-07
  5. [成文日期] 2011-07-07
  6. [发文字号] 京国土环〔2011〕316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1-07-07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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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土环(2011)316号


各区县国土分局:

今年6月我市进入汛期以来,降雨频率之高,降雨量之大,覆盖范围之广为历年罕见,特别是6月23日特大暴雨更是少有。近期降雨使得山区地下水位上升、岩土体含水量增加,强度降低,如遇降雨,发生地质灾害概率增大。

据我市多年降雨资料看,7.8月为我市主汛期,发生大雨、暴雨等灾害性降雨可能性极大,在北部山区的云蒙山地区及周边、延庆盆地周边、平谷东北部山区、门头沟区清水河流域、房山区北部山区发生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在108109.111道和赤路、琉辛路、胡关路等省、县、乡、村各级道路山区段发生崩塌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在西山门头沟房山主要采煤区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性较大。

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强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有效防止和减轻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区县分局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应急值守。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各区县分局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降雨情况,及时掌握雨情,落实岗位责任制;重点关注处于强降雨乡镇村的突发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加强检查、巡查力度。各区县分局要加强辖区内隐患点的检查、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对今年新增隐患点要及时竖立警示牌,做好必要防治措施。同时要利用此次检查、巡查时机,对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进行识灾、报灾、避灾等相关知识普及,努力提高群测群防体系的防灾水平。

三、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提高联控联防能力。各区县分局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导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民群众了解预警信号、避灾路线、避灾地点等应急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联控联防能力

四、加强宣传,增强防灾避险紧迫感和责任感。预防工作越主动,灾前准备越充分,灾害损失就越小。各区县分局要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意识,提高防灾避险基本技能及应急处置 能力,最大程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信息报送,确保通讯畅通。各区县分局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按照应急报告制度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为领导决策和科学救灾提供服务。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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