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矿产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1-10-27
  5. [成文日期] 2011-10-27
  6. [发文字号] 京国土勘〔2011〕523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1-10-27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的通知

  • 字号:
  • 分享:

京国土勘[2011]523号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安排及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市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和城市安全对地质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编制完成的。《规划》针对北京市“十二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工程、城市地质、数字城市、特色矿产资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遗迹、地勘行业发展、地质信息服务等,统筹安排、合理部署地质勘查工作,是“十二五”时期北京市地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推动《规划》目标实现,促进本市地质勘查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为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附件: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地质勘查发展规划》的通知.pdf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