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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8-09-05
  5. [成文日期] 2018-09-04
  6. [发文字号] 市规划国土发〔2018〕306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09-04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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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经2018 年第 14 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决定,全面推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作机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工作要求

贯彻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市的重要政治任务,“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工作机制是我委精准推动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创新措施,是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受到社会广泛欢迎和国务院督查组的肯定。按照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纳入平台,成为常态化工作模式。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及委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主动运用平台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规划国土管理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系。

二、切实转变观念,主动开展工作

全委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围绕全面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提高审批效率,不等不靠,按照平台操作手册,主动开展工作。要积极通过“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统筹协调委内外相关部门,快速协调解决问题,为建设单位提供全面、稳定、综合的咨询服务意见,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

三、强化联动,持续完善

平台运行过程中要坚持“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的原则,加强各相关单位间的沟通协作,主动对标先进,相互学习借鉴,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问题。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及时进行总结,不断充实“多规合一”协同平台的研究方法,完善平台工作标准。

四、提升能力,加强监督

各相关单位要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持续提高统筹研究和决策能力,充分发挥平台机制优势,提升服务水平。同时,要坚持改革与廉政同行,加强集体决策,健全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机制,确保平台“阳光”运行。

特此通知。


“多规合一”协同平台操作手册(试行).pdf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联系人:管理一处 武小琛;联系电话:010-8807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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