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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19-04-28
  5. [成文日期] 2019-04-26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19〕148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9-04-28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调整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委托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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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关于优化社会投资新建简易 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文件要求,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委托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 下:

一、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设计工作需要,提出勘查任务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勘察单位完成勘察工作,并且应在提供设计文件时一并将勘察文 件提交给建设单位。

二、调整由建设单位分别委托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设计的方式。建设单位根据项目特性、拟建场地环境确定的技术要求 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设 计成果的适用性和质量保证。

三、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强制性标准、设计任务要求组织完成勘察工作,向设计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勘察文件。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

2019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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