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根据市政府12月3日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会的指示精神,请各分局严格落实《关于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59号)文件内容,切实实现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广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登记业务,应全部采用“全程网办”方式办理,为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积累案例。
二、引导企业应用“全程网办”办理不动产缴税登记。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应会同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主动采取各项措施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强化咨询引导,加强辅导辅助。可在不动产登记大厅中设置自助办理设施,并增派辅导服务人员,有序引导上门企业现场应用“全程网办”平台办理。
三、加大“全程网办”宣传力度。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企业座谈会、送政策到企业等形式,使办事企业充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四、加强和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和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共同推动企业采取“全程网办”方式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
五、加强督查检查,将办理情况纳入工作考评。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评价采集数据即将开始,请各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形成“全程网办”有效案例,案例情况从系统后台进行统计,各区办理情况将在我委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月报中进行通报,并纳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考评。各分局应定期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督查检查,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确权登记处 周岩;联系电话:5559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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