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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0-12-14
  5. [成文日期] 2020-12-14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0〕425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12-14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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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根据市政府12月3日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推进会的指示精神,请各分局严格落实《关于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的通知》(京规自发〔2020〕59号)文件内容,切实实现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广企业间存量非住宅房屋交易登记“全程网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登记业务,应全部采用“全程网办”方式办理,为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积累案例。

二、引导企业应用“全程网办”办理不动产缴税登记。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应会同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主动采取各项措施推进“全程网办”工作。强化咨询引导,加强辅导辅助。可在不动产登记大厅中设置自助办理设施,并增派辅导服务人员,有序引导上门企业现场应用“全程网办”平台办理。

三、加大“全程网办”宣传力度。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召开企业座谈会、送政策到企业等形式,使办事企业充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

四、加强和税务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和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共享,共同推动企业采取“全程网办”方式办理不动产交易登记。

五、加强督查检查,将办理情况纳入工作考评。世行新一轮营商环境改革评价采集数据即将开始,请各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形成“全程网办”有效案例,案例情况从系统后台进行统计,各区办理情况将在我委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月报中进行通报,并纳入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考评。各分局应定期进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督查检查,确保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联系人:确权登记处 周岩;联系电话:5559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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