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分局、市登记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经研究,决定在现有全程网办业务类型的基础上,扩大范围,让企业群众办事从“最多跑一次”升级为“一次不用跑”,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全程网办业务类型
将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补证登记、换证登记、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四类业务纳入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全程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二、全程网办业务适用范围及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1.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适用于无网签、无抵押、无查封且单独所有的不动产,申请人为具有北京市户籍的自然人。
2.补证、换证登记:适用于无网签的不动产,申请人为自然人或企业。
3.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适用于2003年及以后在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当前为已婚且至少有一方为北京市户籍。
(二)办理流程
1.身份认证: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自然人通过“北京通APP”、企业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
2.信息填报:身份认证通过后,申请人在网上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影像件,填报完成后提交。
3.申请信息审核:不动产登记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将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审核未通过的,以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涉及补证登记的,审核通过后,不动产登记部门需在我委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公告期15个工作日。
4.登记费缴纳: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短信链接在线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5.证书及票据领取:不动产登记费缴纳完成后,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北京不动产APP”“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财政局(http://fwxt.czj.beijing.gov.cn/pjinfoshow)领取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如需领取纸质证书: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原不动产权证书到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领取;或选择EMS邮寄服务,申请人需以寄付形式将原证书邮寄至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以到付形式将新证书邮寄至申请人。
三、办理时限
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换证登记、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当日办结;申请人当日16:00前未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审核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结。补证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提高社会知晓度,让企业群众充分理解、便于应用,切实感受到业务办理的便利快捷。
(二)加强培训
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掌握业务流程,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提供帮办服务
各单位要加强对企业群众的咨询引导,在不动产登记大厅内设置自助办理设施,增派帮办服务人员,有序引导企业群众应用“全程网办”办理业务,并提供异地帮办服务。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涉及个人全程网办业务的不动产权证书领取方式均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一次性告知单--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线上办理(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
2.一次性告知单--补证登记线上办理
3.一次性告知单--换证登记线上办理
4.一次性告知单--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线上办理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确权登记处 刘馨;联系电话:55594473)
一次性告知单
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线上办理
(权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网签、无抵押、无查封且单独所有的不动产,申请人为具有北京市户籍的自然人。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通过“北京通APP”进行身份认证后,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影像件,填报完成后提交。
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北京不动产APP”“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如需领取纸质证书: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原不动产权证书到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领取;或选择EMS邮寄服务,申请人需以寄付形式将原证书邮寄至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以到付形式将新证书邮寄至申请人。
三、上传材料清单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可共享的无需上传);
2.身份变更材料;
3.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项承诺书;
4.原不动产权证书。
四、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申请人当日16:00前未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审核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结。
一次性告知单
补证登记线上办理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网签的不动产,申请人为自然人或企业。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自然人需通过“北京通APP”、企业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后,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影像件,填报完成后提交。
2.登记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公告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短信链接在线缴纳工本费。
4.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北京不动产APP”“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同时,可通过北京市财政局(http://fwxt.czj.beijing.gov.cn/pjinfoshow)领取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如需领取纸质证书或证明: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到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领取;或选择EMS邮寄服务,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以到付形式将新证书或证明邮寄至申请人。
三、上传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可共享的无需上传);
(2)申请人为企业的,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
①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的企业,如需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提交授权委托书,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②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的企业,如需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提交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3.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项承诺书;
4.不动产持证方式约定(共有需提供)。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办结(公告期不计入办理时限)。
一次性告知单
换证登记线上办理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网签的不动产,申请人为自然人或企业。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自然人需通过“北京通APP”、企业可通过法人一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认证后,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影像件,填报完成后提交。
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短信链接在线缴纳工本费。
3.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北京不动产APP”“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同时,可通过北京市财政局(http://fwxt.czj.beijing.gov.cn/pjinfoshow)领取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如需领取纸质证书或证明: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原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到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领取;或选择EMS邮寄服务,申请人需以寄付形式将原证书或证明邮寄至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以到付形式将新证书或证明邮寄至申请人。
三、上传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件材料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可共享的无需上传);
(2)申请人为企业的,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登录
①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的企业,如需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提交授权委托书,无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代理人身份证件;
②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的企业,如需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提交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2.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项承诺书;
3.不动产持证方式约定(共有需提供);
4.原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四、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申请人当日16:00前未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审核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结。
一次性告知单
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线上办理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03年及以后在北京市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双方当前为已婚且至少有一方为北京市户籍。
二、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登录“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通过“北京通APP”进行身份认证后,填报业务信息,上传申请材料影像件,填报完成后提交。
2.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或短信链接在线缴纳不动产登记费。
3.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北京不动产APP”“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领取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同时,可通过北京市财政局(http://fwxt.czj.beijing.gov.cn/pjinfoshow)领取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
如需领取纸质证书: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件原件和原不动产权证书到所在区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领取;或选择EMS邮寄服务,申请人需以寄付形式将原证书邮寄至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属地不动产登记大厅以到付形式将新证书邮寄至申请人。
三、上传材料清单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可共享的无需上传);
2.结婚证;
3.夫妻间不动产归属协议;
4.央产房需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住房产权变更登记通知单》;
5.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事项承诺书;
6.转出方录制的愿意转让房产的视频;
7.原不动产权证书。
四、办理时限
当日办结。申请人当日16:00前未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审核的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