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单元号)在信息共享集成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应用,建立和完善不动产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监管体系,现对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予以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自2022年7月10日起,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签订新版《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和《主债权及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新版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增设不动产单元号一栏。抵押不动产的权利证书以及推送到“金融专网”的信息中记载不动产单元号的(28位标准格式),该栏目应填写完整、准确。未记载和推送不动产单元号的,该栏目可不填写,用“/”表示。
各抵押权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单元号)为纽带的行业管理机制,通过不动产单元代码(不动产单元号)进行关联,形成“产权明晰、地址统一、实时变更,全程追溯”的管理体系,推动实施不动产的“一码关联”。
特此通知。
附件:1.《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
2.《主债权及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专用)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联系人:确权登记处 李娜;联系电话:55594505)
合同编号:
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
(不动产登记专用)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 址: 电 话: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 址: 电 话:
甲、乙双方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设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详情
1、主债权数额及币种:
2、债务履行期限:
第二条 抵押详情
1、□不动产权证号:
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2、不动产单元号:
3、抵押不动产坐落:
4、抵押不动产建筑面积:
5、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6、担保范围:
7、债 务 人:
8、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是 □否
9、备 注: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与甲、乙双方及相关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关合同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矛盾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或公章): 乙方(签字或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主债权及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
(不动产登记专用)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设立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详情
1、最高债权额及币种:
2、债权确定的期间:
第二条 抵押详情
1、不动产权证号:
2、不动产单元号:
3、抵押不动产坐落:
4、抵押不动产建筑面积:
5、担保数额:
6、担保范围:
7、债 务 人:
8、是否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 □是 □否
9、备 注: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与甲、乙双方及相关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他相关合同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矛盾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不动产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或公章): 乙方(签字或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该示范文本仅供抵押人及抵押权人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