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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09-01-14
  5. [成文日期] 2009-01-14
  6. [发文字号] 京国土法〔2009〕49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09-01-14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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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局各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统一的原则,我局对2007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08年12月30日第41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不符的,以及适用期已过的72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和失效,现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7件).doc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5件).doc


  二〇〇九年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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