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各相关分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委属各相关单位,开发建设局,临空经济区(大兴),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各相关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要求,我市耕地保护工作转入布局优化、质量提升的新阶段。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25〕11号),适应我市耕地保护工作的新变化,研究拟定了《北京市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细则》。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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