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有关部门、京投公司:
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的“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等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部署,为更好发挥轨道交通在引领城市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我委制定了《北京市轨道一体化专项指标投放管理办法(试行)》及《北京市轨道微中心名录(2025年)》,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我委同步配套制定了《北京市轨道一体化专项指标投放管理办法工作细则(试行)》,现一并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轨道一体化专项指标投放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2-《北京市轨道一体化专项指标投放管理办法工作细则(试行)》 .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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