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的通知要求,推进我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建设,结合实际需求,根据《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京规自发〔2023〕74号),我委组织开展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含高辅地图)审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图范围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区域,并随需求及有关政策及时扩展。
二、地图类型
(一)在北京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测试、运营服务等活动中使用的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地图一般指服务于智能网联汽车L4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地图,空间范围不超过北京市政府划定的高级别自动驾驶测试区域。
(二)表达内容为北京市普通道路的高级辅助驾驶地图(以下简称高辅地图)。高辅地图一般指服务于智能网联汽车L3级及以下自动驾驶系统的地图,属于导航电子地图的一种,其在传统导航电子地图道路属性的基础上,增加了高级驾驶辅助功能必需的交通设施、交通标识以及道路的坡度、曲率等属性信息,能够帮助实现高级驾驶辅助功能。
三、审查依据
地图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地图管理条例》《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和《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要求执行。
四、审查要求
采用国家认定的地理信息保密处理技术进行保密技术处理后的地图数据,方可申请审图;适用于高精度地图和高辅地图两种地图类型。未依法取得审图号的,不得公开或交付应用。
五、申报资料
(一)《北京市地图审核申请表》;
(二)送审地图最终样图或者样品;
(三)保密技术处理的证明文件或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
(四)送审地图数据及说明(包含但不限于地图显示软件或工具说明文件、数据来源、数据覆盖范围、数据量、数据存储方式、涉密内容处理原则、涉密内容处理实例等内容);
(五)地图数据产品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功能、使用方式等);
(六)地图数据应用管理措施说明(包含但不限于安全应急响应机制,突发情况处理响应时间等)。
六、申报方式
北京市地图审核行政许可已实现“全程网办”,可通过北京市政务网站“首都之窗”申报。在线办理具体路径为“首都之窗--搜索地图审核--点击网上办理”。具体申报指南可见首都之窗。
同时,需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送交送审地图产品的电子数据及存储设备。申报资料齐全、规范、合格后,正式进入受理环节。
地图数据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3号601地图审核。
七、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010)68017410。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