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勘察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建质〔 2017〕57号)及《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要求,我市被列为全国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地区,试点内容包括:通过影像留存、人员设备定位和数据实时上传等信息化监管方式,推动勘察现场、试验室行为和成果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切实提升工程勘察质量水平。为做好我市勘察质量管理管理信息化全面试点工作,我办制定了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做好相关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勘察设计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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