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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标准管理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旅游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07-07-25
  5. [成文日期] 2007-06-13
  6. [发文字号] 市规发〔2007〕906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07-07-25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及行业专项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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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首都城市功能,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我们依据《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以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组织编制了《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及部分行业专项细则,经上报市政府后现印发执行。

请你们在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中,根据有关法律、规章、规范,做好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和公共服务建筑等工程的无障碍设施设计、建设、改造、管理、维护、监督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及教育、交通、商业、文化、卫生、文物、体育、园林、旅游、金融等行业专项细则

附件.《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规划导则》及行业专项细则.pdf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商务局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卫生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旅游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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