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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水资源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北京市水利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1998-03-16
  6. [发文字号] 京房地权字〔1998〕180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1998-03-16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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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房地(土地)局、水利(水资源)局、市属各水利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为依法确认水利工程用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河道的行洪安全,进一步搞好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工作,现将《北京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水利工程土地划界确权实施办法》.pdf


一九九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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