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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02-01-14
  6. [发文字号] 市规发〔2002〕31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02-01-14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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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处室:

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pdf


二〇〇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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