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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03-07-06
  6. [发文字号] 京国土房管财〔2003〕586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03-07-06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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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国土房管局:

为规范我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依法、安全、有效使用,我局制定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征得市财政局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pdf


二〇〇三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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