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相关处室、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积极推进规划公众参与工作,逐步完善规划管理配套性文件的修订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办法(试行)》,并经第17次委专题会通过。本办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在试行中应注意收集整理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委机关相关处室沟通反映,以不断完善我委的规划公众参与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办法 (试行)(稿)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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