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08-12-30
  6. [发文字号] 市规发〔2008〕1986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09-01-05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

  • 字号:
  • 分享:

委机关相关处室、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积极推进规划公众参与工作,逐步完善规划管理配套性文件的修订工作,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办法(试行)》,并经第17次委专题会通过。本办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各单位在试行中应注意收集整理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委机关相关处室沟通反映,以不断完善我委的规划公众参与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办法 (试行)(稿)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修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