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为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实效,做好不动产登记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舒心、细心、热心的登记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窗口设置,建立临时调整机制
(一)规范窗口类型。统一设置综合窗口、受理窗口、缴费领证窗口三类窗口,并结合企业群众办事需求进一步细化窗口功能,设置企业综合窗口、历史遗留办证窗口、“办不成事”窗口、绿色通道等标识。综合窗口和缴费领证窗口应可收取现金。
“办不成事”窗口受理企业群众反映的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成功受理或未能成功办理登记或多次申请但未能解决的等问题。窗口可设在咨询台,也可单独设立。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好登记、建立台账。对属于登记范围的业务应积极解释和解决,对属于不动产交易、核税、登记“一件事”全链条范围的问题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对不属于上述职责范围的告知办理途径或合理化建议。
(二)建立并完善窗口服务临时调整机制。根据当天现场申请办理的业务量及业务类型,合理安排各类业务的办理窗口数量,最大化利用窗口及人员资源。现有窗口不能满足办理需求时,应及时启用备用窗口,确保企业间存量非住宅转移登记业务无需预约、即来即办、当场办结。
二 、加强统筹调度,推行领导值班制
(一)明确值班职责。制定领导值班计划,细化值班要求。各分局分管副局长、登记中心主任及副主任、主要科室负责人可作为值班领导,开展日常巡查,督查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人员履职情况、协调处理紧急突发情况,统筹解决疑难业务问题,维持大厅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大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开展监督考评。每日值班领导信息应在登记大厅显著位置公示。值班领导应做好工作记录,形成工作台账,每日做好工作交接。每月末应将领导值班制度执行情况报送委登记部门,并纳入年度确权登记工作考评内容。
三、规范服务标准,细化服务内容
(一)加强人员管理。各窗口需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应有明确的着装标准,有条件的应统一着装,需提前十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进行软硬件设施检查,准备工作用品,提前进入工作状态。工作时间应佩戴身份牌,做到仪态得体、微笑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要求向企业群众提供服务。
(二)提供便民服务。应向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办服务,设有网上办事专用电脑,安排专人协助企业和群众进行网上申请、填写表单;提供证书邮寄服务;完善便民设施,开辟绿色通道,不断提升登记服务便利度。严格执行“早晚弹性办”、“午间不间断”和“周末不休息”延时服务制度,对各窗口业务受理时间进行公示。因轮休需关闭窗口时,应办结该窗口已叫号业务。
(三)做好咨询答复。安排熟悉不动产登记业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业务骨干担任咨询人员,做好业务咨询、引导分流工作。确保工作时间咨询电话畅通,组建专门咨询电话接听队伍,接听人员应熟悉业务、耐心听答。
四 、强化宣传培训,提升政策知晓度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登记业务宣传,在大厅明显区域设置宣传栏和宣传展板,摆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单、政策文件等宣传材料,并及时补充更新;利用线上线下平台播放宣传片、介绍改革新政;公示登记业务收费标准、已解决历史遗留项目清单等。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廉政风险防控培训,增强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树立不动产登记部门良好形象。
各部门应进一步细化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项服务标准,加大制度执行效果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全市整体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