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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1-10-26
  5. [成文日期] 2021-10-26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1〕361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10-26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勘察设计资质撤回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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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批后监管,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中“撤回资质”的相关规定,我委就本市撤回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处理程序进行了梳理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勘察设计资质撤回行政许可操作规程》(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勘察设计资质撤回行政许可操作规程.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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