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京政发[2005]6号),为规范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的工作程序,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编制了《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试行。
本示意图所列各工作环节的具体实施,按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办理。
附件: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及经营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流程示意图(试行).pdf
二○○五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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