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关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对象认定与登录工作规程(试行)》,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文物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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