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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4-03-14
  5. [成文日期] 2024-03-14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4〕67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4-03-14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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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老旧厂房转型升级、功能优化和提质增效,落实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实施工作,现将《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工作流程图.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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