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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0-08-06
  5. [成文日期] 2020-08-06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0〕280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8-06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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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规自发〔2020〕280号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 京 市 生 态 环 境 局

北  京  市  水  务  局

北 京 市 交 通 委 员 会

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评估评价方式,减少项目落地时间,节约投资成本和社会资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环境、水、交通区域评估实施方案(试行).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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