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分区规划,实现城市减量提质发展,做好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城乡办共同研究制订了《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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