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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1-12-31
  5. [成文日期] 2021-12-30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1〕449号
  7. [失效日期] 2026-12-30
  8. [发布日期] 2021-12-31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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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及分区规划,实现城市减量提质发展,做好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城乡办共同研究制订了《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储备开发及棚改等土地开发类项目成本管理细则.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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