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规范性文件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2. [制发单位]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地震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文物局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3-08-22
  5. [成文日期] 2023-08-22
  6. [发文字号] 京规自发〔2023〕228号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3-08-29
  9.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字号:
  • 分享: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提升工程建设领域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将《关于规范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规范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规定》.docx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地震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水务局

北京市文物局

2023年8月22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