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亦庄新城YZ00-0603街区F18地块物流用地挂牌出让文件调整及补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京开国土挂[2026]01号《挂牌文件》补充约定:“本宗产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首次出让,受让人可以就未来用地续期选定续期时土地价格:按照首次出让时的地价水平确定或者按照续期时产业用地基准地价等综合评估确定”。
对京开国土挂[2026]01号《挂牌文件》中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进行调整:
1、第二章第八条调整为“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弹性年期首次出让,出让期限为 年,出让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第五章第二十四条调整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权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依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续期申请。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办理续期手续,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后两次出让年期之和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并按照本条第 项规定确定并缴纳续期费用:
(一)按照首次出让时的地价水平确定;
(二)按照续期时产业用地基准地价等综合评估确定。”
本补充公告与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有矛盾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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