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房地一体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批复》(京政字〔2021〕22号)等文件要求及市级统一部署,经延庆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张山营镇张山营村、上芦凤营村、下芦凤营村、辛家堡村、田宋营村、吴庄村、靳家堡村、韩郝庄村,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总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宅基地权利人应以家庭为单位集中统一提交户籍材料、权属来源材料,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已经取得的宅基地批准文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红本)、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材料、房屋批准材料、规划建设批准证明材料、宅基地(房屋)法律文书、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继承等)协议或合同及其他房屋土地相关资料。镇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单位应提交用地建房审批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村民应积极配合开展入户调查,进行界址认定、指界签字等事项。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收件地址 | 备注 |
1 | 张山营村 | 卢云静 | 15910797510 | 张山营村委会 | |
2 | 上芦凤营村 | 卢瑞明 | 13522958254 | 上芦凤营村委会 | |
3 | 下芦凤营村 | 刘继芳 | 13691371633 | 下芦凤营村委会 | |
4 | 辛家堡村 | 郭燕虎 | 13911342604 | 辛家堡村委会 | |
5 | 田宋营村 | 徐宇亮 | 13910838004 | 田宋营村委会 | |
6 | 吴庄村 | 卢铁墩 | 13801066543 | 吴庄村委会 | |
7 | 靳家堡村 | 段立军 | 13070143609 | 靳家堡村委会 | |
8 | 韩郝庄村 | 刘浩江 | 13241515339 | 韩郝庄村委会 |
特此通告。
延庆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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