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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关于通州台湖生态镇项目一、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政府专项债券服务机构比选公告

  • 日期: 2026-05-20 15:16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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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比选概况

为顺利推进通州台湖生态镇项目一期、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工作,我分局拟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依据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工作要求,申债材料需包含实施方案、收益与融资平衡报告、法律意见书,即“一案两书”。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通过比选方式,分别选定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1家,承担相关专项服务工作。

二、比选内容

评审内容涵盖供应商资质、综合实力、近几年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组人员配置、服务方案、质量保证与保密措施、服务承诺及报价等。

注: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金额

本项目预算控制在总价以内,最终费用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

1. 政府专项债券实施方案:2个项目,单项目7万元,总价最高限价14万元。

2. 收益与融资平衡报告:2个项目,单项目3.6万元,总价最高限价7.2万元。

3. 法律意见书:2个项目,单项目0.9万元,总价最高限价1.8万元。

四、项目执行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工作。

五、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8.特定资格条件:

(1)评估公司须具有(资产/地价)评估资质;

(2)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3)律师事务所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分所执业许可证

六、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并装订成册,正本1册、副本2册,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8-9号楼103办公室。

3.提交方式:当面或邮寄。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比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由我分局评审小组负责综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分别推荐1家评估公司、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律师事务所拟委托的服务单位,比选结果将通过《比选结果通知书》方式书面送达中选机构;未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的机构视为未中选,我分局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院二区8-9号楼103室

联系人:王璟     联系电话:13811806903


附件:通州台湖生态镇项目一、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政府专项债券服务机构比选文件.doc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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