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规定,经初步审核,拟以港沟河(下段)为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9月28日-2025年10月24日。
登记单元名称 | 港沟河(下段) | 登记单元号 | 110112431000003 | |||
空间范围 | 坐落为北京市通州区;北至: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东至: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永乐店镇;南至:天津市武清区;西至: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永乐店镇。 | |||||
登记单元总面积(公顷) | 51.95 | 国有面积(公顷) | 48.72 | 集体面积(公顷) | 3.23 | |
国家所有自然资源权属状况 | 所有权人 | 全民 | 自然资源自然状况 | 主要自然资源类型 | 水流、森林、 湿地 | |
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 | 自然资源部 | |||||
所有者职责代理履行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 其他类型 | 无 |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登记机构递交书面异议材料及其证明材料。
地址: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10-69546342
附件: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附图(扫二维码查看)
北京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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