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比选概况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结合相关处室的工作要求,按照分局相关工作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我分局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机构承担闲置土地(原宋庄镇铸造厂项目)成本费用审计工作。
二、比选内容
比选内容包括:供应商资质(含营业执照)、近3年类似项目服务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拟投入人员组合、项目服务方案、质量保证和保密措施、服务承诺、报价等。
三、项目金额
最高限价人民币6.86万元,最终以中选单位报价为准。
四、项目执行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出具之日。
五、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参选文件并装订成册,正本1册、副本2册,参选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参选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参选文件提交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8-9号楼118办公室。
3.提交方式:当面或邮寄。
4.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我分局不予受理。同时相关材料PDF版发送至邮箱671787901@qq.com。
七、比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现场评审情况,由我分局评审小组负责综合打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1家拟委托的技术服务单位,比选结果将通过《比选结果通知书》方式书面送达中选机构;未收到《比选结果通知书》的机构视为未中选,我分局不再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院二区8-9号楼118室
联系人:王洪伟 联系电话:010-69550952
日 期: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