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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新版电子证书的通知

  • 日期: 2026-10-23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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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勘察设计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建办厅〔2026〕2号)要求,我委将于2026年10月23日启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新版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电子证书获取途径

1.持有我委核发的老版电子证书或纸质证书的企业可通过北京市勘察设计行业智慧管理平台(https://yewu.ghzrzyw.beijing.gov.cn/kcfw/qy/login.htm)申请换发新版电子证书。

2.北京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向我委申请资质新设立、增项、升级、延续和证书变更等事项获批准后,可下载和打印新版电子证书。

二、证书核验

新版电子证书具有两种验证方式。

1.官方网站验证

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

2.二维码验证

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扫描电子资质证书上的二维码,核验资质状态和详细信息。

三、电子证书使用监管

企业提交新版电子证书申请后,预留两个工作日用于生成证书新编号、同步资质信息更新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更新完成后,旧版电子证书及原纸质证书自动失效。在此期间可能出现老版证书已失效,但新版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尚无法查验的情况,各单位请提前安排好老版、新版电子证书下载及查验相关工作。

新版电子证书按各资质项分别展示对应有效期。新版电子证书设有使用期限6个月,企业可在到期前登录平台重新下载证书。资质证书内的全部资质项被注销、吊销、撤销、撤回的,电子证书将无法下载。资质证书内单项资质被责令限期整改的,该项资质不在电子证书中展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篡改电子资质证书的,该电子资质证书一律无效;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工程资质证书(使用期限)-设计.pdf


附件2-工程资质证书(使用期限)-勘察.pdf


附件3-新版电子证书下载操作手册.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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