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我委坚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开发和保护,不断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助力推进美丽北京建设。现将有关职责履行情况公开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构建生态空间规划实施体系。
我委坚持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硬约束,在编制实施各级各类规划中,强化“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控,夯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底线约束,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目前已形成“市级规划+重点地区规划+关键要素规划+区级规划”市级国土空间生态规划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报审工作,在规划中落实生态安全格局管控要求,确定重要生态廊道体系,打通关键生态廊道,强化城市内外连通,构建完整的生态网络体系;在控规编制阶段同步组织开展环境区域评估,并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审查意见调整完善规划内容,提升规划生态环境合理性。
二、严守生态底线,保障首都生态安全。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结合北京实际,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分区差别化管控要求、细化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准入类型、完善相关审查程序、厘清各方管理职责,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着力提升耕地保护质效。编制印发《北京市耕地保护规划(2023年—2035年)》,划定万亩级、千亩级、百亩级“大田”,统筹引领非建设空间布局优化,构建耕地数量、空间、质量、生态、利用“五位一体”的新时代北京耕地主动保护利用新格局。
三、强化系统治理,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重点攻坚,优先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两线三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以及灾害风险区、关键生态廊道断点堵点区域矿山生态修复,2025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废弃矿山1373公顷图斑的治理工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涉及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2项整改任务均已完成。统筹推进首都西部生态屏障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截至2025年12月底,首都西部山水工程累计完成保护修复面积2.08万公顷,有效拱卫首都生态安全重要屏障。
四、发布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展示首都生态修复成效。
2025年,发布北京市首批16个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深入挖掘成功案例的经验做法和支持政策,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本地化可行路径。入选案例覆盖矿山生态修复、拆违腾退用地生态修复、农田生态修复、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和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等5种类型,涉及昌平、朝阳、海淀、怀柔、房山、大兴、平谷、石景山、通州、延庆共10区。
五、完善防控机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计划安排,我委相关部门依职责分类推进,定期督办、上报任务进展,逐项推进落实。我委会同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北京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聚焦净土保卫战,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更新,组织核实污染地块用地和规划等信息,推动土壤污染相关信息共享。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工作衔接委内工作方案》,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监督管理。
六、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维护自然资源资产权益。
积极稳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变更调查与专项调查,统筹构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调查监测体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主动转型,围绕耕地保护、中间状态土地、单体建筑等开展数据分析,有力支撑业务工作开展。分步分级推进重点、跨区和区级任务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地籍调查,形成自然资源地籍数据库、登记单元图和地籍调查表等系列成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截至2025年底已经完成111个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包括保护地、水流、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类型。
七、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
我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联合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实施路径和支撑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正负面清单,规范审批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开展政策宣贯会,推动房山区窦店镇、平谷区大兴庄镇等有意愿的乡镇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