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测绘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测绘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703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我市测绘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及专项质量抽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共随机抽取了北京市162家单位的165个项目。其中,甲级单位44家、45个项目,乙级单位117家、120个项目,1家单位因无项目,改为质量体系检查。专业类别包括测绘航空摄影项目7个,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22个,工程测量项目94个,界限与不动产项目21个,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21个。另外,3家单位因报送项目不具备抽检条件,更换了申报项目。检查结果合格的单位项目154个,不合格的单位项目11个(详见附件)。
二、主要问题
(一)测绘作业人员未按照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作业
1.作业人员不掌握标准技术规范要求,不了解生产中应遵守的作业流程。
2.作业人员在生产中使用错误方法违规进行作业。
(二)单位对测绘作业人员技术培训不到位
1.提交的测绘成果不满足项目合同约定使用要求。
2.测绘成果报告中存在篡改数据问题。
(三)测绘单位质量管理意识不足
1.生产过程中无技术设计书、未执行测绘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缺乏质量管理意识。
2.不按规定留存原始记录,技术设计与实际作业内容不一致。
三、抽查不合格单位处理
根据《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国测国发〔2010〕9号)文件的规定,对11家检查不合格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依法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列入2026年度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及资质检查名单。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查,对复查不合格单位将依照《测绘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予以处罚。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强化质量意识,组织开展质量岗位人员技术培训,认真落实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加强质量管控测绘作业全过程,并及时归档成果过程性材料。
特此通报。
附件:附件.2025年北京市测绘单位成果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pdf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