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规自发〔2025〕180号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建档案管理服务效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自2025年7月21日起,北京市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全程网办,并统一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市非涉密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适用于全程网办,涉密建设工程项目档案验收实行线下方式办理。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机关和城六区的分局(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审批的建设工程,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档案的业务指导、验收和接收;其他区的分局审批的建设工程,由分局所属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业务指导、验收和接收。
二、申请方式及流程
(一)申请渠道
1.在固资平台上申报。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行账号登录,点击导航栏“投资项目”,进入“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s://tzxm.beijing.gov.cn),点击导航栏“项目申报”后,再点击“直接办理事项”,或依次点击左侧导航栏“办理其他事项”——“单办事项”,选择“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选择“实施机关”,在事项清单中找到“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点击对应的“开始申报”。
2.通过办事指南对应的网上申报。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行账号登录,点击导航栏“部门服务”,点击办理事项层级(北京市或项目所在区),再选择“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或“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分局”,在事项清单中找到“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事项,点击对应的“网上办理”。
3.窗口申报。窗口申报事宜请咨询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二)办理流程
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将在收到线上申请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应在6个工作日内将实体档案送至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时进行线下实体档案验收或现场档案验收。审核不通过的,将通过系统反馈具体原因及补正要求,申请人可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请。
三、电子证照获取
获取方式。验收合格后,申请人可自行在“北京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用户中心或申报时预留邮箱中下载电子证照,或通过系统向相关单位出示电子证照。同时,电子证照信息将同步纳入本市电子证照库,实现跨部门、跨领域共享复用。
四、档案移交
建设单位应按照承诺书的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一套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五、咨询与服务
线上申请及电子证照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市区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咨询。我们将安排专人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特此通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
(联系人:城建档案馆 吕向荣;联系电话: 13910811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