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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关于已下放职权事项(土地供应类)绩效评估项目的比选公告

  • 日期: 2025-03-13 09:49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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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审批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2019年以来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陆续开展职权下放工作,逐步明确市区两级权限分工。为全面了解下放职权工作开展情况,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风险防控。依据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已下放职权事项(土地供应类)绩效评估项目技术服务单位。

一、服务事项

1.服务内容:(1)本单位已下放职权事项(土地供应类)摸底调查,建立台账;(2)综合评价已下放职权事项(土地供应类)履职管理水平,开展效能评价;(3)结合政策研究及评价情况,提供政策研究可行性建议。

2.项目预算:最高参选限价不得超过40万元

3.服务期限: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全部委托服务事项。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3.能够保证提供服务的水平和时间;

4.服务团队具有承担政务考评类项目的经验,承担项目不少于5个;

5.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工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熟悉土地利用、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具有较强的行业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能力;有针对性的提出专业技术建议。

三、比选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需自行编制《比选申请书》,一式六份,应保证页码连续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提交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

2.资质或优秀服务案例的资质证明(介绍)文件;

3.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技术路线、进度安排、阶段性成果、报价表等);

4.其他证明材料。

四、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2号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请递交《比选申请书》的单位明确单位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2号楼2306室

联系人:孙文姗

联系电话:010-5559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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