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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确认业务分析与评价项目的比选公告

  • 日期: 2025-03-11 14:41
  • 来源: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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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确认业务工作,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首都功能优化提升,依据相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比选方式向社会公开择优选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确认业务分析与评价项目技术服务单位。

一、服务事项

1.服务内容:(1)梳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政策及演变,完善现状类项目划拨确认业务办理的政策依据;(2)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确认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和案例分析,开展效能评价;(3)结合政策研究及评价情况,提出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确认业务管理的可行性建议。

2.项目预算:最高参选限价不得超过40万元

3.服务期限: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委托服务事项。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固定办公场所;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能共同参加比选活动。

6.具备完成本项目的工作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熟悉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近3年承担过土地利用领域相关研究项目。具有较强的行业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能力,能正确理解项目需求,思路清晰,有针对性,合理分析现状且满足甲方需求、提出专业技术建议。

三、比选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比选单位,需自行编制《比选申请书》,一式六份,应保证页码连续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提交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

2.资质或优秀服务案例的资质证明(介绍)文件;

3.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技术路线、进度安排、阶段性成果、报价表等);

4.其他证明材料。

四、比选文件递交要求

《比选申请书》递交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6:00(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2号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请递交《比选申请书》的单位明确单位对接人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采购方:北京市自然资源利用中心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1号院2号楼2317室

联系人:邢亚楠

联系电话:010-55595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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